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 正文
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2022级美术教育3班米尔古丽·安外尔同学符合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拟同意米尔古丽·安外尔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1月6日,请有异议的师生在公示期间讲意见以书面(邮件)形式反馈至美术学院彭老师邮箱,邮箱:1872806868@qq.con.
美术学院
2023年1月3日
上一条:我院师生作品入选“礼赞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第四届重庆市版画作品展 下一条:拟同意王好等七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