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弘扬清正廉洁、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如下提醒。
一、严守政治纪律,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在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发布、传播、讨论诋毁党、国家和单位形象的各种负面、不实信息以及不当言论。
二、反对奢侈浪费,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倡导节俭、反对奢侈浪费,自觉抵制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三、倡导文明祭祀,牢固树立纪法观念
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时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严防火灾、车辆事故发生;同时,积极倡导绿色祭祀、网络祭祀等新型祭祀方式,树立文明新风。
四、提高自律意识,营造廉洁节日氛围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宴请、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事项;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守廉洁是最大的底气,家风正是最大的福气。学院党支部要强化监督力度,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遇到特殊或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用实际行动筑牢崇廉尚廉防火墙,守好幸福美满清廉家,让清明更加清新和文明!
美术学院党支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