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校地合作,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12月26日,学校与万州区法院在大周镇“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联合举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协作签署仪式暨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党委副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陈丕,万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宏伟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35名思政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陈丕副书记在致辞中表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是师生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的载体,为学校丰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果提供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平台,实现了思政课走出教室。于宏伟副院长表示,协议签署后,司法实践基地将通过开展参观司法保护示范林、教育馆,参加生态法治知识宣讲,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学生心中播撒生态之种,切实提升学生生态文明素养。
签约仪式前,师生们实地参观了“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了解了司法保护示范林中山杉认养制度,观摩了环境司法成果展。
签约仪式后,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为师生们讲授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
两单位联合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的优质资源,有利于让生态法治观念植根学生心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