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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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务处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落实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中期检查通知等文件精神,9月4日,我校在德馨楼会议室召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推进会。主持党委工作的副书记校长柳卫东、副校长熊毅出席会议,有关部门、系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教务处负责人转达了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中期检查通知,通报了我校承接任务和项目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各项目任务分解进行了梳理与安排,对下一步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熊毅副校长结合我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规划,要求中期承担项目的建设单位,一要制定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二要组建团队,保障项目的推进;三要尽心尽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卫东校长在听取上述介绍和要求后指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是推动我校发展的一次机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作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学校改革,推动内涵发展;要科学合理制定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动任务实施的保障机制,确保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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