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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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检监察室

3月16日,校纪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了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了纪检队伍建设,谈话场地整改,调整工作要点等工作建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原则同意校纪委的有关建议,并提出了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重点。3月20日,校党委召开了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会议传达了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暨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座谈会精神,部署了“两严三强”工作任务,全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会议强调要严格政治把关,对教师在课堂发表错误言论、反动言论等意识形态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求作为重要线索,必须上报。同时提出“三个严字”要求:一是要严格审查教学、科研和外事活动;二是要严防资金、人才、教育、人员渗透;三是要严肃约谈批评、通报批评。针对学校极个别党员干部对校纪委的谈话函询,不予配合,置之不理,当面拒绝的现象。会议指出这种现象是不讲政治,不讲规矩的表现,要求尽快走出认识上的误区,否则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提拔任用征求廉政意见时,组织会如实反映其“廉政画像”,给予实事求是的廉政评价。

二、严格谈话函询和责任追究。校纪委建立定期、不定期集体约谈与个别约谈相结合,全面约谈与专项约谈相结合的谈话制度。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的硬性要求,校党委、校纪委每年对所管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至少谈话一次,目前校党委、纪委已对组织人事处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履职约谈,下一步校纪委将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全面约谈,要求被约谈的同志要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对校党委、纪委的意见、建议要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对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校纪委将给予提醒,加强督促,对多次督促不予整改的,校纪委将在年底述责述廉时,列入评议内容,或按程序启动责任追究,并列入廉政画像,记入廉政档案。

三、强化风险排查和权力制约。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及市教委纪检组的要求,要求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在3月25日前完成自己的“廉政画像”,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取,校党委统一审定后,3月底以前上报市委教育工委,并同时送校纪委备份;要求校党委、纪委管理的中层正副职在4月20日前完成自己的廉政画像,由纪检监察室统一收取,校党委统一审定后,纪检监察室统一建档,同时按要求每半年更新一次。要求各处室、系部管理的副科级干部在4月30日前完成自己的廉政画像,由各处室、系部统一收取,统一审定,统一建档,同时按要求每半年更新一次。明确廉政画像的内容包括自我要求是否严格,所管部门、所管对象的监管主责是否落实,责任传导是否到位,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基建维修、招标投标、选人用人、公开招聘等重点领域职责范围内的事是否监管到位,是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谈话,是否有不廉洁反映,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

四、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传导。会上通报了两所高校的两名教职工利用职权违规违法违纪的案例。要求学校各处室、系部等相关人员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传导,定期开展履职约谈,不定期开展针对性谈话,明确谈话的核心必须点出问题,找准薄弱点、盯准风险点,并做好谈话记录。会议强调,对于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的问题实行终身追究制。会议明确,对校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后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各相关处室高度重视,正确对待,认真整改,对不整改的要按程序报领导批准,送校纪委备存,否则校纪委将按要求上报市教委纪检组。

五、强化述责述廉和考核评估。有力有效推进述责述廉,明确述责是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重点是履行监管主责的情况。会议强调,监管主责是各职能部门本身应负有的监督责任,如人事招聘资格审查的监管主责是组织人事处,投标人资格审查的监管主责是政府采购部门,奖助学金发放的监管主责是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等。会议明确,干部出现了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会议指出对所管干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是失职,发现了没有早提醒、早制止是渎职,提醒了、制止了没有记录在案也说不清楚。会议强调,学校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办法,重点强化过程考核,对校党委、纪委安排的工作没按时间要求,不达质量标准,或者拒不完成的实行提醒、登记、通报、扣分等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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