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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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行政办公室

近日,由我校报送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通过市教委初审并获得较高评价。

市教委评审组认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层次清晰、结构合理、文字精炼准确、内容较为完善,能清晰载明学校的历史沿革、机构性质、办学定位,明确彰显学校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办学理念、学校与举办者的关系,详细描述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及运行决策机制、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经费来源和内部保障,阐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办学职能的行使原则和遵循规则,教职工和学生权利与义务明晰,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得当。该章程在本次审核的各高校章程中最为规范,值得学习和借鉴。同时,评审组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章程》在文化传承创新、教职工职业发展、信息化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反馈意见传达到学校后,卫东校长庚即召集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章程修订完善工作。他要求,各部门要认真领会、消化市教委反馈意见,按照科学、规范、简洁的标准制订好学校章程,进一步推动我校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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