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初等教育与应用技术系文化建设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包1(商品数量:1)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初等教育与应用技术系文化建设
| 一批(详见附件清单)
| 25000元
| 1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三、现场踏勘事项
1、踏勘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沙河校区
2、踏勘时间:2017-10-16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联系人:陈老师 13193214888
请有意参加此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公告指定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在开标前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已踏勘现场。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开始时间:2017-10-17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2、报价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投标采购中心(塘坊校区德馨楼217室)
五、投标保证金
无
六、商务条款
(一)样品提交
本项目所涉及的建设方案、设计效果图等由中标人按采购方要求进行相关设计和制作,所有样张须交由采购方签字确认后方能安装调试,并作为验收依据。
(二)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三)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计费、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免费设计,免费提供样张及全部设计稿的电子版,版权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付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前一天向采购人提出。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采购中心 冉老师 023-85797513
初等教育系文化建设清单.xls (26.50 KB)
初等教育系文化建设项目询价通知书.doc (4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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