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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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竞标保证金(元)

备注

/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

658797.05

8848.14

10000.00

二、资金来源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学校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

3、竞标截止日前3年内,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起至竞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施工用电装机总容量为1400KW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业绩。(须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做出项目经理到岗履职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成交后只能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未被禁标的承诺(自行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竞标的,竞标将被否决,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标的承诺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

5、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法人章。)

6、主要管理人员:供应商自行承诺成交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成交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工程量清单、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5日17:00(工作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3.1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54439795@qq.com(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可在开标现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4.供应商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后,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磋商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仁爱楼一楼(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时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1月30日北京时间10:00时

五、竞标保证金

(一)竞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开户行:农行重庆万州塘坊支行

账 号:31420301040002002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保证金资料的,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磋商最终报价,除供应商特别说明外,最终报价的单价按最终报价总价与初始报价总价的比例作相应浮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696815588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二)采购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39629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5-1

附件一: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电设计图.rar (1.39 MB)

附件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竞争性磋商11.20.doc (317.84 KB)

附件三: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装2号1250kVA施工变压器工程_施工预算.xls (101.00 KB)

附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156.00 KB)

附件五:磋商邀请书.doc (42.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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