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预算审核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分包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竞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预算审核 |
73.28 |
5000 |
|
二、资金来源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学校自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2016年7月1日至今(按报告出具日期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送审金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预算审核项目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预算审核报告封面及其关键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专业负责人:①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②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安装专业)。
③其他技术人员:造价员不少于3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执业证或注册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供应商成交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竞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担保及低价风险担保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需依法赔偿。(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事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成交后采购人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不符合上述要求,将对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需依法赔偿。
5、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60%,需提供不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说明,并承诺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变更为:咨询人提交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后递交支付申请,经审核同意,在竣工结算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100%。(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以上事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答疑、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 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17:00(工作时间)
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3.1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以现金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非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
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54439795@qq.com(邮箱)。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可在开标现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
4.供应商在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递交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后,其报名才被接收。
(五)磋商地点: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会议室(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小湾村)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北京时间10:30时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8月5日北京时间10:30时
五、竞标保证金
(一)竞标保证金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从其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新牌坊支行
账 号:50001060045052500714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3、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预算审核竞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重庆幼专一期工程预算审核。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cqpec.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保证金资料的,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九)被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列入采购及不良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否则由谈判小组作否决竞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85797513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镇育才路一号
(二)采购机构: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老师
电 话:18581008291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