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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师范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10月12日 00:00 点击次数:[]

各处室、各教学班:为了节约能源,合理安全使用空调,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1.每个班的教室安装有3p冷暖挂机两台和20安专用电表一块。电表主要用于计量空调用电,便于电费核算。配遥控板一个,收押金100元后,由各班长统一领取。2.每年五月一日后至十月一日前为空调使用时间。十月十日前或三年级离校之前,各班必须将遥控板(取出电池、用信封装好写上班级)交还到总务处统一保管,来年的五一节后或秋季新生入学时再领取使用。若有遗失或损坏遥控板,将按照原价的三倍收取公物赔偿金。3.电表贴有封条,封条上盖有“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总务处”红色图章。若有断裂、撕毁现象或电表损坏将视为偷电,学校将按照《电力法》从严惩处,并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同时按同年级最高用电班级的三倍收取电费和二倍赔偿电表。4.空调室外机不得搁置花盆、帚帕等物件,以防提落导致不良后果和损坏室外机箱影响制冷效果。5.各处室、部门或各班须确定专人保管空调遥控板,负责领取和交还;同时管理空调的开和关。各功能用房的空调由各管理员具体管理,责任到人。做到既节约用电,又让空调发挥最佳效果。6.学校各部门、处室遥控板的领还按照上述第二条执行。

本办法从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执行。

三峡师范总务处200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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