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
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确保安全稳定,根据《重庆幼专关于印发重庆幼儿师专实习管理办法》(〔2018〕120号)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安排
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从2019年春季第一周(2月25日)开始至第十八周(6月30日)结束,第十九——二十周返校进行实习总结及办理毕业相关工作。因实习岗位的特殊性,允许部分专业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在寒假提前参与顶岗实习。
二、毕业生顶岗实习方式
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以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实习从学前系开始试点。
三、毕业生顶岗实习筹备工作要求
(一)修订完善各专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各系需在实习前修订完善各专业《顶岗实习》课程标准,确保顶岗实习课程标准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修订完善的《顶岗实习》课程标准的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王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86019@qq.com。
(二)撰写顶岗实习方案。各系需在实习前结合各专业《顶岗实习》标准撰写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方案,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版(分管实习的系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王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86019@qq.com,方案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时间、集中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及要求、实习指导教师的安排、考核方式等。
(三)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各系需自主统筹联系毕业生顶岗实习单位,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原则上集中实习的单位优先选择实习基地,自主实习单位由系部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参加实习。请各系在2019年1月5日前落实所有学生的实习单位,并提交《2019届毕业生春季顶岗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1),分管实习的系主任签字后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王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86019@qq.com。
(四)完善实习管理系统信息及培训工作。为了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从2019年春季顶岗实习开始,全面使用“习柚实习管理平台”进行远程信息化管理,各系部需提供实习管理教师及顶岗实习毕业生相关信息由教务处管理人员导入实习管理平台。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填好的《重庆幼儿师专习柚APP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模板》(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752286019@qq.com。教务处负责组织各系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分配管理系统的账号,各系部实习负责人请于2019年1月10日前登录顶岗实习网络管理平台,将相关学生分配至管理教师名下,在管理教师和学生间建立对应关系,并根据顶岗实习方案发布实习任务。
(五)召开培训动员会。各系要组织参加顶岗实习的毕业生以及指导教师的专题培训动员会,进行实习政策及安全教育宣讲,告知家长学生顶岗实习的起止时间及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毕业生离校参加顶岗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召集所指导的学生,明确实习具体任务和要求,并签订《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
(六)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各系需要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见附件4)在学生实习前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签订《重庆幼儿师专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见附件5,协议要求一式三份),并于2019年春季开学第一周内收齐审核合格盖章后按班级存档,教务处抽查。
(七)报送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请及时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学生实习成绩鉴定表》(见附件6)按班级归档存于系部,请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各专业《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见附件7)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王娇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2286019@qq.com。
四、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管理要求
(一)强化过程管理
1.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要充分利用顶岗实习管理平台——习柚APP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要求学生每天“定位+拍照”签到上、下午各一次,每周撰写实习日志3篇,每篇不低于300字。
2.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印发学生实习请假、销假制度的通知》(重庆幼专教〔2012〕3号)文件要求,做好学生请假、实习单位变更等事件的管理,如遇异常,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汇报。
3.建立班级相互联系的公共平台,如QQ群、微信群等,指导教师必须经常性的以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联系,及时发现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毕业生变更通讯方式,必须及时与班主任(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必须取得系部同意并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变更。
5.安排专人参与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巡查工作,了解学生实习期间的实际情况。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有计划、有安排的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二)收集资料存档及评优工作
在实习结束后做好顶岗实习资料的回收和存档工作,并于结束后一周内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生评选管理办法》(重庆幼专教〔2016〕2号)文件精神,将各系部优秀顶岗实习学生、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教育工作者的相关材料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过时视为放弃评选。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统计表.xls (152.00 KB)
附件2:重庆幼儿师专学习柚APP教师信息、学生信息模板.xls (104.50 KB)
附件3:顶岗实习安全承诺书.doc (17.00 KB)
附件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doc (22.06 KB)
附件5: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doc (20.50 KB)
附件6 重庆幼专实习成绩鉴定表.doc (35.06 KB)
附件7:顶岗实习成绩汇总表.xls (35.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