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修(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系部围绕教师资格证国考的大背景,全面、深刻理解本指导意见精神,按要求组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团队,充分征求意见,密切系部、产学合作,按时、按规、保质、保量完成15、16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17年招生专业和新申报专业四大类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定工作。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系部,在今后的经费预算,专业申报、专业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建设上不予支持。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时间进度安排为:
1、4月6日-4月10日 组织各系部研究梳理2015级、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在运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反馈报告,于4月11日前交教务处
2、4月12日-4月14日 召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会,研讨教师资格证国考背景下学校公共课程和师范专业课程设置等关键问题
3、4月6日-4月10日 组织各系部研究梳理2015级、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在运行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反馈报告,于4月11日前交教务处
4、5月1日-5月5日 教务处初审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反馈意见,联络组建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审团队
5、5月6日-5月12日 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审
6、5月13日-5月20日 各系部根据专家评审反馈的意见进行方案完善
7、5月21日-5月28日 修订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过会后颁布实施,各系部组织学习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135.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