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工作方案
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将全校两年制大专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毕业条件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求“取得重庆市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合格证书”改为“取得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根据决议安排,从今年秋季开始,学校将专门为两年制大专学生组织校级计算机水平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考试组织工作的规范性,确保计算机水平考试校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时间
每年3月、6月、10月组织考试,每个学生在校期间有3次考试机会,若在这3次内没考合格者,学校不再另外组织其它的计算机水平考试。
二、考试对象
本校在校在籍两年制大专各专业学生。
三、考试命题范围
考试命题范围以新编写的全国高等学校(重庆考区)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2013版)(实行国考前)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2013版)(实行国考后)为依据。
四、考试形式及合格认定
校级计算机水平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时间为60分钟,届时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和考试机数量设置考试批次。
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则为合格,由学校颁发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五、考试组织
考试组织由教务处牵头,学生安全保卫处、基建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及学生所在系部协助完成。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协调及证书的打印等工作;基建后勤处负责电力及医疗保障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接送考务人员车辆的安排等工作;学生安全保卫处负责试卷的保管、考场秩序的维持等工作;学生所在系部负责学生报名、证书发放等工作。
此考试为学校组织的考试,不另外收取学生考试报名费,考试费用在教学运行经费中支出。
教务处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