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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18-09-05 20:38:02 信息来源:jiaowc 浏览人数: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由学校教务处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及《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管理规定》(重庆幼专〔2018〕120号)等相关文件进行编制,《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是明确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在顶岗实习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发放。

为进一步明确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相关程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顶岗实习协议签约的基本程序

(一)自主实习

1.由本人申请,系部同意,学生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进行自主实习。但未满18周岁的实习学生参加自主实习,需监护人在自主实习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后,交系部审核存档。学生应在顶岗实习的前一学期提出自主实习的申请,并提供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信息报系部审核。

2.系部审核同意自主实习后,学生在在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处领取《顶岗实习协议书》,同时与自主联系的实习单位签订顶岗实习协议,准确填写协议上相关内容,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后在实习开始前交回辅导员处审核。顶岗实习时间从第一周开始至第十八周结束,第十九周返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行事历安排执行)。

3.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内收齐各班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审核合格后到党政办盖章;学校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协议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实习单位,否则按未实习处理。如因特殊情况,学生需要更改实习单位的,应按更换实习单位程序办理。

4.系部按班级存档所有学生的《重庆幼儿师专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教务处抽查。

(二)集中实习

1.由学生所在系部为顶岗实习学生统筹安排实习单位,分配学生实习地点。

2.学生在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领取《顶岗实习协议书》,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准确填写协议上相关内容,并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后在实习开始前交回辅导员处审核。实习时间从第一周开始至第十八周结束,第十九周返校(具体时间根据学校行事历安排执行)。

3.系部在开学第一周内收齐各班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并审核合格后到党政办盖章;学校签字盖章后,视为协议生效,协议签订后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实习单位,否则按未实习处理。如因特殊情况,学生需要更改实习单位的,应按更换实习单位程序办理。

4.系部按班级存档所有学生的《重庆幼儿师专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教务处抽查。

二、签约注意事项

1.《顶岗实习协议书》中,“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重要信息,不可出现各类简写形式,须与单位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顶岗实习协议书》中,实习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要如实、准确的填写,以便于系部、学校了解核实学生实习情况。

3.顶岗实习协议落款时间应为实习当学期学校开学日之前;实习协议签字盖章生效后,交系部存档后方认可学生参与实习;未按时提交顶岗实习协议的,由系部组织辅导员及时提醒;经多次提醒仍未提交顶岗协议的,不得开展顶岗实习。

4.《顶岗实习协议书》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变更实习单位的学生需按程序重新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

5.协议书签订中按程序应由系部最后审核实习单位情况后再到学校盖章。

三、变更实习单位

为避免给实习单位造成时间、成本上的浪费,从保持学校和顶岗实习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及保证学生个人诚信度等角度考虑,顶岗实习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1.实习生更换实习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包含原实习单位相关信息、更换原因、更换后实习单位的相关信息等。

2.提交更换实习单位的书面申请,需由原实习单位、系部审核同意。

3.按程序重新签订《顶岗实习协议书》。在前单位结束实习到更换新实习单位开始实习之间的时间不能超过3天,超出时间按《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顶岗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必修环节,没有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学生实习考核不合格,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重庆幼儿师专教务处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