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实习工作检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实习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重庆幼专〔2021〕31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2年春季实习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实习材料。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1.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请各学院对照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自查本院实习开展情况,填写《重庆幼儿师专2022年春季实习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于2022年3月22日前将电子档和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教务处魏娇OA邮箱。
2.教务处将于3月24-25日到各个学院随机抽查实习相关支撑材料。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实习工作质量和教务处检查情况,对各学院实习情况进行通报,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相关指标的依据。
学校检查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3月24日(星期四) |
上午8:30 |
音乐学院 |
上午10:00 |
学前教育学院、美术学院 |
3月25日(星期五) |
上午8:30 |
儿童早期发展学院 |
下午14:00 |
智能科学发展学院、初等教育学院 |
3.各校外办学点由学前教育三系(女子职中办学点)负责统一检查,并于3月25日之前将检查结果一并反馈给教务处。
三、具体要求
1.学院自查应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要求注重对实习工作总结的反馈与利用,注重收集实习工作的相关图片与资料,尤其对有特色的、能够较好反映实习效果的图片与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与存档。
2.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情况进行整改,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实习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2022年春季实习工作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