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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2018-2019学年度 工作考核现场答辩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10-18 16:39:19 信息来源:jiaowc 浏览人数:

各系部: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印发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重庆幼专〔2018〕5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下周四(10月24日)下午14点,在弘艺楼2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工作考核现场答辩会。

答辩会分为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专业带头人从专业建设、科研工作、教师团队建设等方面陈述年度工作情况,时间控制在5分钟/人。

第二环节:现场提问作答,时间控制在3分钟/人。

请各系部通知本系2018年发文(重庆幼专〔2018〕70号)认定的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答辩会。

答辩会评审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评审小组将根据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汇报情况发表意见,综合作出现场考核结论。

此次答辩会参会成员的工作计入教研活动工作量。

教务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