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根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请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鼓励相关教师积极申报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教材需是专业培养方案需要但目前没有规划、统编、推荐教材或虽有此类教材但不适合专业层次定位的要求。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能反映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重点支持国家、省部、学校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终期成果拟出教材;新建专业或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教材。
(二)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内容要与课程建设紧密结合,应当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与企业共同开发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的教材,应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三)主编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长期(至少三年)从事本课程或相近课程教学工作和教材编写经验。校企合作开发教材要求主编必须有企业实践经历,且编写团队中要有2名或以上来自于行业、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并与行业、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开发课程协议书》。
(四)教材编写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其中主编1名,副主编1-2名。
二、申报材料
各系部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立项申报表》纸质档3份(加盖部门章),电子档1份。电子档文件名格式为“系部+主编姓名”,如“学前教育系 张××”。
(二)《2019年度教材编写立项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部门章)和电子件各1份。电子档文件名前加系部或部门名称。
(三)上述材料经所在系部同意后,于4月26日前将纸质件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德馨楼206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zjxyjk@163.com。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递交材料。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