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已经认真阅读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罚规定》和《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中的有关条款,知晓考试违纪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共同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学院的社会声誉,强化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杜绝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保证不将违禁物品(如资料、手机、BP机等)带进考场,在考试中我保证自觉遵守自学考试关于考试管理及违纪、违规处理的相关规定,诚信应试,绝不违纪作弊,如有违反,愿接受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罚。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准考证号是真实、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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