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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1月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2021年第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广大考生遵照执行。

一、考生申报

(一)时间:1129124日。

(二)方式: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重庆市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可从我院网站www.cqksy.cn进入,下同),除必须到现场申报的情况以外,考生尽量选择在网上申报。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1.选择毕业专业及初审主考学校。

2.填写有效联系方式。

3.提交参加自学考试期间自我鉴定。

4.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编号。此证书编号未通过学信网认证的,需提交本人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图片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经主考学校初审合格后,考生方可交纳毕业审定费,交费标准按市物价、财政局(渝价〔2002〕408号)执行。考生交费必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未完成交费的考生申报无效。

二、注意事项

1、信息核对的要求

考生在系统提交毕业申请时,需仔细核查准考证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民族、申请的毕业专业及专业层次、各科成绩等所有信息。

填写要求

1) “本人简历栏”从考生高中(或中职)段开始填写,至考生申请毕业证书时间止,中间时间段不能间断。

2)“自我鉴定栏”内容不得少于300字,须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反映考生本人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等。(注:建议考生提前准备好“自我鉴定栏”的内容)

、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23-87689296

 

特此通知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