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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20    作者:     来源: 学历部    点击:

各位自考考生:

为帮助大家准确了解自学考试毕业要求,提前做好申请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程全部合格。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

2.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合格。完成专业计划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并取得合格成绩。

3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已办理免考或课程替换的,须审核确认符合规定;未办理的应提前申请。

4.本科前置学历有效。申请本科毕业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且前置学历信息通过学信网核查。

二、学位提示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不等于自动获得学士学位。有学位申请意向的考生,须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通常涉及课程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外语水平及申请时限等),请提前查阅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学位申请通知,以主考院校规定为准。

三、申请时间与方式

毕业申请一般每年办理两次,上半年通常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下半年通常在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具体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主考学校当期公告为准。考生须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https://zk.cqksy.cn)提交申请,经主考学校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后,进入会审和电子注册环节。

请各位考生对照上述条件提前查漏补缺。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