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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的意见》

更新时间:2026-10-15 信息来源: 浏览人数:

《意见》指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顺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发展特征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以统筹规划为先导、以分类改革为动力、以科学评价为牵引,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意见》指出,要优化分类布局结构。科学构建高校分类发展体系,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确立高校分类框架,根据隶属关系建立多元适配的高校分类模式;统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协同发展;统筹高等教育资源布局;统筹完善人才培养结构;统筹用好国际国内资源。

《意见》指出,要激发分类发展动能。打造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撑力量,发挥好“双一流”建设对研究型大学改革的牵引作用;建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力量,实施优质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工程,优化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夯实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点力量,发挥行业特色高校传统优势,强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构建高等教育融合发展新形态,探索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意见》指出,要健全分类发展机制。完善高校科学设置机制,强化国家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建立高校分类管理机制,推动形成与高校分类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构建高校分类评价机制,构建多赛道、多主体的评价体系;健全资源配置激励机制;强化人才供需适配机制,完善以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稳妥推进改革,合理引导预期,营造良好氛围。

                      ——新华社北京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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