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展观出当代大学生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寝室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月文明寝室评选
(一)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
1.环境文化(40分)
(1)清洁卫生(10分)
地板、门窗、玻璃、家俱等保持清洁,有一项不干净扣1分;墙角、天花板有蜘蛛网、墙上有乱涂乱画等扣2分;地上有积水扣1分;室内有异味或卫生间有尿垢扣5分;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不干净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2)寝室内务(20分)
室内物品整齐有序。被子叠好统一放于床的一侧,枕头统一放在与被子相对的另一侧,床单被褥整洁,床上不放学习用品和化妆品等;蚊帐挂、放统一,帐顶不放杂物;室内网线、电源插座线等布置规范,不妨碍他人;其余物品放置整齐、美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以上两项评比得分,宿舍管理员日常检查占70%,学校组织的评比占30%。
(3)室内装饰(10分)
寝室装饰体现出较好的文化氛围和专业特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新颖、和谐、美观的设计风格。根据室内装饰的内涵与要求,优秀的计10分,良好的8分,一般的5分,基本符合要求的计2分,未布置的计0分。
2.制度文化(40分)
(1)有本室成员共同参与制定的寝室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必须有一日作息制度、寝室公约、安全制度、学习制度、卫生值日制度)计15分,根据现场检查和访谈评分。
(2)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本寝室制定的管理制度计25分。有违下列条款者,按该条款扣分标准扣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
①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查房未点到名,当晚又未及时到宿舍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的每人次扣5分;有彻夜不归寝的学生寝室取消当月评比文明寝室资格。
②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管理,不尊重管理人员的每人次扣2分,以不诚实的方式应对宿舍管理员查房等每人次扣4分。
③在寝室酗酒或酒后滋事的每人次扣5分,在寝室吸烟的每人次扣1分。
④在宿舍经商或在宿舍乱张贴招生、招工等广告的每人次扣2分。
⑤寝室成员不和睦,扣4分;在午休或熄灯后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每次扣2分。
⑥将衣服挂在空调主机支架上的每次扣1分;寝室无人时不关灯、关水、断电或关门的每次扣2分;电线、网线布置有碍他人正常活动的每次扣2分。
⑦有其他不遵守宿舍纪律、安全规定的每次扣2分。
⑧私拉乱接电线,或违规使用热得快及其他违禁电器,在寝室煮饭以及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行为的,取消当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⑨寝室成员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取消当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⑽利用寝室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取消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该项以宿舍管理员日常检查记录为依据评比。
3.精神文化(20分)
(1)寝室成员互帮互学,积极上进,学习氛围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
(2)寝室成员间关系和谐,相互包容,尊重同学隐私,表现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
(3)寝室成员政治素养较高,树立正确坚定的政治理念,关心国家社会,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的计4分, 一般的计3分,有违反政治纪律的取消评比资格。
(4)寝室成员积极参加舍区教有项目活动,每人次计0.5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该项以学生管理科、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检查记录为依据评比。
(二)评比时间及办法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中午,由学生管理科及校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系学生会组成检查组开展评选。
2.每月评定“文明寝室”的个数占所在宿舍楼寝室总数的10%。
(三)评比效用
1.获月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其成员每人每次加操行分2分,所在班级加班级考核分1分/间·次,加系学生工作考核分1分/间·次,奖励辅导员(班主任)津贴2元/间·次。
2.获得月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方有资格参加学校、重庆市年度文明寝室的评选。
二、学年度文明寝室评选
(一)评选基本条件
1.参评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其组建时间应在一学年及以上。
2.参评寝室成员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关系和谐,积极追求进步,集体荣誉感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参评学年度寝室成员操行成绩均为良及以上;室长的带头表率作用好;在参评学年度寝室成员均未受过任何处分。
3.参评学年度其成员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班级、合区学生工作站组织的各项活动;每人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身体素质测评达标。
4.在参评学年度需获得月文明寝室称号3次及以上。
5.室内环境整洁、美观大方,寝室文化有特色。
6.有违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或从未参加过舍区教育项目活动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办法
1.具备评选基本条件,申报校级学年度文明寝室的,按以下项目量化评分,按总分从高至低排序,得分相同的,学习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1)被学校评为月文明寝室的,每次计2分;
(2)学年度操行成绩平均分为90-100分(寝室成员操行成绩之和除以寝室成员人数)计5分,80-89分计4分,70-88分计3分;
(3)各科平均成绩在申报文明寝室总数中排名第一的计10分(寝室成员每学期科平成绩之和除以寝室成员人数),每递减一个名次减0.5分;
(4)室长带头表率作用表现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
2.学年度文明寝室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评选指标为各校区学生寝室总数的5%。
(三)评选程序
1.以寝室为单位申报,填写《重庆幼儿师专学生文明寝室审批表》(一式七份,主要事迹栏中应载明寝室成员操行成绩、每学期各科成绩及科平成绩、成员个人获奖情祝等),提交寝室成员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辅导员签注意见。
2.系进行资格审查、签注意见。
3.学工部依据本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并报学校审批同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评比效用
被评为学年度文明寝室称号的,其文明寝室审批表分别装入该寝室成员每人的档案;获得校级学年度文明寝室称号且其成员在最近两学年度均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寝室,可推荐参加市级文明寝室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