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幼专〔2022〕219号),现就切实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依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定对象

20222023学年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二、认定依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对因受疫情或自然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提前掌握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资助工作。

三、认定程序

1.广泛宣传。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网等途径广泛宣传925日晚自习时间各班组织学生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附件3),向学生宣讲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目的、要求、程序等。因受疫情等原因未返校的学生,相关班级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告知到每个学生,含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需提交的相关资料等。

2.个人申请。926日至104日,自愿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向辅导员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重庆幼儿师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以下简称量化表)(附件5,可自愿主动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班级民主评议。105日至107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量化表》打分,在量化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其它认定办法,确定本班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班级范围内公示2日无异议后,1010将评议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学院学工办谢清滢老师

4.认定工作组审核。1011日至1014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各班报送的认定申请材料及民主评议情况等,全盘考虑本学院申请学生的实际情况,在量化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其它认定办法,确定本学院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将本学院认定结果和相关资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5.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退回相关学院处理。

6.学校认定。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认定材料、认定程序等进行审查,确定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建档备案。

四、注意事项

1.因受疫情及其他原因影响未到校的学生由辅导员组织评议小组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开展线上民主评议,保存相关评议资料,做好评议记录。学生返校后依据线上评议结论补充书面手续。上一学年已认定困难等级学生应按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无明显变化,本次认定可沿用上年认定结果。

2.申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承诺(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誊写一遍处用钢笔或签字笔再写一遍表中承诺内容所写的内容),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取消认定资格。

3.各班级应采取身份识别、大数据分析、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资助档案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认定方法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结合重庆市特殊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信息(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分发至学院),综合评估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完成认定工作,确定困难档次。

4.对自愿放弃申请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并签字,其中未成年人学生还需由监护人签字,学院学工办要做好登记,并将书面放弃材料统一交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存。

5.各班需提交的认定材料:(1)申请学生认定申请表、量化表及自愿提交的佐证资料;(2)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材料(须学生本人签字);(3)班级民主评议等过程性资料。

5.应按本通知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工作、报送材料,逾期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6.认定工作完毕,学院学工办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要求,分别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过程管理档案等。

五、工作要求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依据,是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一在班级范围内组织认定,认定过程和认定结果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公示时间和公示范围符合要求,学生诉求渠道需保持畅通,严格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认定过程及认定结果接受师生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宣传、认真审核,杜绝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夸大家庭困难程度等现象。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班级资助评定小组审核备

(2022-2023学年)

2.重庆幼儿师专家庭经济困难评定工作记录

(2022-2023年度)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

4.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重庆幼儿师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表

   

 

       

 

 

           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

20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