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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教学成果汇报展演项目服务招标邀请函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20 [来源]: [浏览次数]: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2024届毕业生教学成果汇报展演服务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数量

预计采购服务金额

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2024届毕业生教学成果汇报展演服务

展演服务

一项

67207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2、3、4、5项只需按附件中要求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即可。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经营范围须包含但不限于服装服饰销售或出租、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等,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微型会议室

(二)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微型会议室

六、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投标资料按采购人要求密封后递交至重庆幼儿师专音乐舞蹈学院微型会议室。投标文件需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口处需加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模板: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的格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交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给采购人。

八、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内。

(二)交货地点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活动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注:采购供需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九、技术条款

见附件2

十、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三)黑名单禁止投标

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3-87660649,QQ邮箱:598210964@qq.com。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投标文件

2.教学成果汇报展演需求汇总表及技术条款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