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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婴幼儿托育活动与照护实训室建设价格咨询公告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婴幼儿托育活动与照护实训室建设价格咨询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119号)文件要求,我校以“立足实际、面向行业、回应国策”为思路,拟在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天生分园)建设婴幼儿托育活动与照护实训室。

现就该项目市场价格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实训室建设要求

1.实训室打造婴托教室中建构区、角色扮演区、感统区、美工区、娃娃家五大区角

2.满足婴幼儿用餐、饮水、如厕、盥洗、午睡、离园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模拟实训;

3.托幼园所一日活动过渡环节的设计与组织,如课间过渡、餐前餐后、清洁整理、午睡前后等环节的活动设计与组织;

4.满足学生对婴幼儿体格检查、常用护理训练、常见传染病处理、常见病预防与管理、常见意外伤害处理等保健工作的实验和实践操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达时间:2021年12月1509时00分;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17时00分;

3.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万州区沙河街道青年路80号(弘德楼210)。

4.联系人电话:明小辉,023-85773008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列明主要模块功能。

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其它需签文件详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