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对团员的仪式教育,进一步规范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特制定重庆市共青团员超龄离团仪式规定(试行)如下。
一、基本原则
注重制度化。原则上所有超龄离团的团员都应参加超龄离团仪式。各级团的基层组织要按照规定定期集中组织超龄离团仪式。
注重程序性。举行超龄离团仪式要做到基本程序规范到位,各个环节严谨顺畅,体现仪式的严肃性和庄重性。
注重感染力。通过举行超龄离团仪式,使青年感受共青团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引导其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激发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使命感。
二、基本程序
1.奏(唱)国歌。
2.宣布超龄离团团员名单。
3.超龄离团团员代表发言。
4.超龄离团团员重温入团誓词。
5.为超龄离团团员颁发离团纪念品(物)。
6.同级党组织负责人、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负责人讲话,对超龄离团团员提出希望和要求。
7.唱团歌。
在严格履行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可对超龄离团仪式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充实和创新。
三、基本要求
1.超龄离团仪式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组织。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和上级团组织的代表参加,一般还应邀请部分团员现场观摩。
2.超龄离团仪式可在每年“五四”青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后集中组织。
3.超龄离团仪式可以在室内举行,也可以在室外举行,但一般应选择较为庄重或仪式感较强的场所。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择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场所举行。在仪式场所的正前方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团旗。
4.参加超龄离团仪式的团员着装要整洁得体,是行业从业人员的着行业服装。佩戴团徽,仪式结束后留作纪念。
5.离团纪念品(物)可以是标注离团时间的本人的团员证,也可以是具有纪念意义的符合八项规定精神的其他物品。
6.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超龄离团仪式规定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团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