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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专体育工作部2021年下期梨园校区体育保管室物品项目采购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日期: 2021-09-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重庆幼儿师专体育工作部

2021年下期梨园校区体育保管室物品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工作部对2021年下期梨园校区体育保管室物品采购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29495.5元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参数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1

乒乓球拍



30副



2

乒乓球



200



3

跆拳道手套



30副



4

跆拳道脚靶



40对



5

篮球



40个



6

排球



40个



7

标志盘



50



8

标志杆



10



9

饮水机



1



10

订书机



2



11

夹子



5



12

手帕



10



13

胶水



10



14

肥皂



5



15

消毒液



5



16

拖把

排拖


3



17

扫把



3



18

篮球车



3



19

器材货架



1台



20

水桶



2



21

乒乓球移动球框



1



22

洗衣粉



5



合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 本次询价公告在网上公示3天,2021年9月8日17:00-----2021年9月11日17:00(北京)

· 报价开始时间:

2021-09--12 -- 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21-09-25-- 16: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模板:投标文件”中所规定的的格式、内容制作招标文件。投标时需上传1份PDF文件,上传至邮  箱:cqyztyx@126.com:

2、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上传,要求文件务必清晰,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命名(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单位全称);

3、投标人上传文件内存较大时,可将文件进行压缩并按采购人要求命名后上传。若投标人未按照采购人上述要求制作、命名或上传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认定为无效投标。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2021年9月27日以前完成交货

· (二)交货地点: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注:采购供需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任何费用。报价总额不能高于项目总预算,若投标人投标高于项目总预算,则该投标人投标为无效投标。

· (五)付款方式:

全部商品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按照中标金额付款。

七、其它说明及要求

·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实施方式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无需缴纳代理服务费

· (三)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有必要提供书面材料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四)黑名单禁止投标:

列入我校招投标和采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的自然人及其关联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参与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 需求部门: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体育工作部

· 联系人:翟老师

· 联系电话:(023)85736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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