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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入学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0-0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及时缴清学费的新生,可在报到时向学校提出学费缓缴、减免要求或借贷愿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可先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一、组织审批

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通道”入学手续的审批,学生资助科具体办理“绿色通道”手续。

二、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报到时持本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家庭贫困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或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材料等),向所在系部提出“绿色通道”入学申请,由辅导员指导其填写《“绿色通道”入学申请表》。

(二)系部审核。系部书记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初步确定缓缴或减免学费金额,签署意见并签章。

(三)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科对申请进行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

(四)报到入学。新生持审批意见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到辅导员处办理入学手续。

三、后续管理

(一)经学校“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应向学校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所在系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其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建档,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重点关心,做好相关资助工作。

(二)经“绿色通道”入学新生应主动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应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在约定期限内及时还清欠款。

四、配套服务

(一)学生资助科在新生报到地点设置“绿色通道”窗口,为新生提供资助政策宣传、咨询等,帮助困难学生及时了解学校各项资助政策。

(二)各部门对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困难学生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三)各系部新生辅导员要在新生报到后及时与经“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进行谈心活动,了解其困难情况,增强其信心,引导其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当前困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予以更多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