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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月“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 评比目的

为加强学生宿舍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展现当代大学生活泼、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二、评比条件

(一)遵纪守法。本寝室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及其他校纪校规,同学间团结友善,尊敬师长,服从管理,无夜不归寝、违规使用电器、赌博等重大违纪行为记录,每月纪律检查平均得分在85分以上(宿舍管理员平时按学生宿舍管理要求及本条例第四条之一款计分)。

(二)寝室整洁,布置美观大方,每周清洁、内务平均得分在9分及以上。

三、评分细则

(一)纪律表现(100分)

1、有无正当理由晚归及彻夜不归寝的现象(有1人次扣5分);

2、有以不诚实的方式应对宿舍管理员查房(有1人次扣5分);

3、查房未点到名有不到宿舍管理员处消号的现象(有1人次扣5分);

4、有异性窜门现象或在宿舍大门处男女间有失文明的举止行为(有1人次扣5分);

5、有乱扔乱倒、乱涂、乱画等现象(发现1次扣3分);

6、有在寝室酗酒及酒后滋事的现象(发现1次扣10分);

7、有在宿舍经商或在宿舍张贴招生、招工广告等行为(发现1次扣5分);

8、有打架斗殴及起哄、同学间闹纠纷等不利于团结的现象(发现1次扣10分);

9、在午休或熄灯后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现象(发现1次扣2分)

10、熄灯后有自行照明或到熄灯后不主动开灯的现象(发现1次扣2分);

11、将衣服挂在空调主机的支架上(发现1次扣2分);

12、有在寝室吸烟的现象(发现1次扣2分);

13、有人走不关灯、关水或关门的现象(发现1次扣2分);

14、有寝室设备设施损坏不及时报修或自行维修、更换的现象(发现1次扣5分);

15、有贵重物品不妥善保管的现象(发现1次扣5分);

16、有晚归拒绝宿舍管理员询问、对管理员不友好或拒绝登记的现象(有1人次扣10分);

17、有私拉乱接电线或网线布置有碍正常活动或人离开不切断电源的现象(发现1次扣5分);

18、有其他不遵守宿舍纪律、安全的现象(发现1次扣2分)。

(三)清洁卫生(50分)

地板、门窗、玻璃、书架、家俱等,有一项不干净扣5分;墙角、天花板有蜘蛛网扣2分;地上有积水、明水,卫生间有异味或有尿垢,扣5分;床上用品、衣服鞋袜、生活用品等,有一项不干净扣5分。此项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四)寝室内务(30分)

室内物品整齐有序。被子叠好统一放于床的一侧,枕头统一放在与被子相对的另一侧,床单被褥整洁,床上无放衣服、学习用品和化妆品等现象;蚊帐挂、放统一,帐顶无放东西现象;床下放置的物品整齐、美观;凳子、箱子等排列整齐靠窗方向放置;生活用品统一整齐地放置在阳台上;室内网线、电源插座线等布置规范,不妨碍他人,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

(五)环境布置及制度建设(20分)

有寝室管理制度,有卫生值日表,寝室整体文化氛围浓厚,创意新颖、和谐,色彩鲜明、简约,视觉效果美观、得体,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较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并能突出其专业特色,根据实际情况评15—20分;有寝室管理制度,有卫生值日表,寝室只有些装饰(如图片、字画)但装饰合理,内容健康、向上,较为整洁,可评10—14分;无文化建设或有不健康的内容,不得分。

四、评比时间及办法

(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中午,由学生管理科教师及校学生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系(部)学生会成员,对符合评比条件的寝室综合检查、量化打分,从高到低依次评选。

符合评比条件的寝室由室长在学校组织评比检查前三天向宿舍值班室申报,学生管理科届时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寝室按本条例第四条之二、三、四款逐项评分。

(二)每月评定“文明寝室”的个数占所在宿舍楼寝室总数的15%。

五、评比结果运用

1、获月“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其成员每人加操行分2分,所在班级加班级考核分1分/间,加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分1分,奖励辅导员(班主任)津贴2元/间。

2、获得月“文明寝室”称号的纳入先进班级评比。

3、获得月“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方有资格参加学校、重庆市年度“文明寝室”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