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教委、工会、团委,各高等院校党委宣传部:
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总体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
二、活动主题
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
三、活动内容
广泛发动人们结合“两个一百年”目标,分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在全市开展“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树立正确的理想追求、更高的事业追求、健康的人格追求、美好的生活追求,激励广大市民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在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中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比赛项目
分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三个项目。
(一)学业规划:为提升能力素质和实现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学历教育计划、终身学习策略以及在学习、阅读方面的筹划和安排。
(二)事业规划:在对个人以及内外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业发展方向、目标,并对实现事业目标的行动计划和措施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生活规划:根据兴趣爱好,有意识地对职业之余的养老、健康、育儿、家庭发展等生活内容进行安排和计划,构建有意义和价值的生活方式。
五、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片区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自2013年11月下旬启动,至2014年5月结束。
(一)初赛(2013年12月—2014年1月):由各区县(包括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党(工)委宣传部推荐3名参赛对象(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各1人),共120人参加片区赛。
(二)片区赛(2014年2月—2014年4月):举行主城、渝西、渝东北、渝东南等4场片区赛,由片区牵头单位组成的专家评委会对各区县推荐的120名参赛对象的规划进行初评,每个片区选出15名参赛对象(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各5人)进入片区赛的规划展示环节;随后每个片区再选出3名参赛对象(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各1人),共12人进入决赛。
(三)决赛(2014年5月):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参加决赛的12名参赛对象经过作品评审及陈述、演示、答辩等环节,产生一、二、三等奖。
六、评审机构
活动设大赛评委会,决赛由市级评委会评审,片区赛由赛区牵头单位成立评委会评审,初赛由各区县成立评委会评审。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和奖金。获奖规划作品在新闻媒体上展示。
八、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党(工)委宣传部要将活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群众,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教委、工会、团委,各高校要广泛发动或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校师生、企业干部职工、青少年等参加比赛。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区县要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认真组织所属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抓好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三)扎实推进,及时反馈。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及时将活动动态和推进情况反馈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及电话:黄绍强;63895045,63897143(传真)。
附件:1.“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指南
2.“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评分参考
3.“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赛区划分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
附件1
“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指南
一、比赛主题
做有梦想有追求的重庆人。
二、参赛对象
年满16岁的重庆市民或外地在渝人士。
三、比赛项目
分学业规划、事业规划、生活规划三个子项目。(一)学业规划:为提升能力素质和实现个人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学历教育计划,终身学习策略以及在学习、阅读方面的筹划和安排。
(二)事业规划:在对个人以及内外环境因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事业发展方向、目标,并对实现事业目标的行动计划和措施作出合理的安排。
(三)生活规划:根据兴趣爱好,有意识地对职业之余的养老、健康、育儿、家庭发展等生活内容进行安排和计划,构建有意义和价值的生活方式。
四、比赛环节
包括规划设计、规划展示两个环节。
(一)规划设计。规划应包括梦想描述、自我认知、阶段目标、实现路径、行动步骤等基本内容。规划正文部分的文字不超过5000字,可以表格、图表等多种形式描述规划内容,不能以诗歌、小说等文学形式作为主要描述方式。规划应体现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能很好地把个人梦想与全社会的共同梦想结合起来,制定目标科学理性、符合实际,又富有激情和创新精神,不含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
1.梦想描述——对规划进行整体概述。
2.自我认知——对主观、客观因素进行SWOT分析。
SWOT分析
|
内部因素
(能够做的)
| 优势
(strength)
| 弱势
(weakness)
|
外部因素
(可能做的)
| 有利因素(opportunity)
| 不利因素
(threat)
|
3.阶段目标——规划目标的阶段分解。
4.实现路径——采取何种方式达到规划目标。
5.行动规划——实现规划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二)规划展示。通过陈述、演示、答辩等方式,对规划进行说明和阐述。
1.陈述。以口头陈述为主,对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理念进行重点说明。应做到结构清晰、规范简洁、流畅自然,肢体语言运用恰当,具有感染力、吸引力和说服力。
2.演示。应配合口头陈述以课件、视频等形式对规划进行辅助性演示。也可辅以短小的艺术节目、行为艺术表演,或结合规划内容进行才艺展示。应做到特色突出、生动形象,不过度表演、不喧宾夺主。
3.答辩。回答专家评审的提问。应做到理解准确、回答逻辑性强,互动效果好。
五、评分标准
规划设计占60%,规划展示占40%。其中,规划展示环节中,陈述占40%,演示占40%,答辩占20%。
六、评委会组成
由资深媒体人、大学教授、人力资源师、市民代表等组成。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报名、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
(三)获奖作品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发现有抄袭、盗用、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其参赛资格、追回奖励,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负责。(四)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即每位参赛者在其作品被公布和被告知获奖的同时即被视为已明确同意大赛主办方及其被许可人永久性地、免费地、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媒体上使用、发表参赛作品。主办方可以将所有入选作品汇集成册出版发行,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任何机构与个人(包括获奖作品的作者)刊登、转载这些作品均需获得主办方的书面许可。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五)参赛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非法宗教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如遇此类投稿,主办方有权采取不予评审、不予发表或删除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退还奖励。
(七)由于突发事件或其他主办方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等,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八)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奖品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申报缴纳。
(九)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的权利。
(十)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附件2
“梦想100”人生规划大赛评分参考(满分100分)
评价项目
| 评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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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
(60%)
|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体现奋发有为的精
神面貌。(30%)
2.设计作品包括梦想描述、自我认知、阶段目标、实现路径、行动规划五部分内容。各部分内容要求客观、准确、清晰、操作性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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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展示
(40%)
| 1.陈述语言规范,吐字清晰,简洁明了,流畅自然。精神状况好,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运用得当。(40%)
2.答辨逻辑性强,有条理,互动效果好。(20%)
3.ppT制作有特色、表现形式新颖,具有创新性。演示清晰明了,具有感召力和吸引力。(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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