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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推荐参评重市2015—2017学年 高校学生先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1-01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以身边榜样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发奋学习,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2017学年高校学生先进通报活动的通知》(渝教工委[2017]13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庆市下达给我校学生先进推荐类别及指标数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11名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9名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4个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文明寝室,7个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9名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2名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8名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文艺活动先进个人 ,1名

二、学校推荐参评对象及各年级指标数

2015级、2016级大专班级及在校大学生。

三好学生:2015级4名,2016级7名。

优秀学生干部:2015级4名,2016级5名。

先进班级:2015级2个,2016级2个。

文明寝室:2015级3个,2016级4个。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5级4名,2016级5名。

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2015级1名,2016级1名。

体育活动先进个人:2015级3名,2016级5名。

文艺活动先进个人:2015级1名。

三、推荐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一年以上的在校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学生寝室。

2.思想道德品质和品行良好。在近两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参评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寝室的,其成员在近两学年度未受过任何处分),操行达良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市级各类先进个人和文明寝室的,其个人及成员应无补考科目(含能力检测)。

4.参评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主要表现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文明寝室:室长的带头表率作用好;寝室成员模范遵守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在班风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寝室特色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在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和其它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应在2015-2017学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市(省)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实际参加人数(下同)的30%(体育竞赛前6名)确定;

②市(省)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50%(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四、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寝室由室长)书面向辅导员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通过后报系上参评,申报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由辅导员书面向系上申请。同一学生,只能申报一类市级先进。

(二)系上推荐。各系根据学校推荐参评对象及各年级指标数,围绕推荐参评条件等额推荐各类别的学生先进到学校参评,其中,推荐参评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的,推荐数不超过市里下达给我校相应的指标数。

(三)学校推荐。学生安全保卫处从各系推荐名单中择优推荐出拟参评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正式参评市级各类先进名单。

1.推荐参评学生先进在审核其主要事迹材料的同时,按下列项目量化评分,从高至低评选,得分相同者,科平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学期操行成绩计分:操行成绩在85-100分,计5分,84-70分计4分。

同年级同专业每期科平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名者,计5分;51—100名者,计4分;101—150名者,计3分,依次类推。

学生所获证书计分:依据学校《学生操行评定办法》(2017年版)中的“素质拓展”款中的相关内容计分。

不同专业、年级按操行成绩、科平成绩、学生所获证书得分之和最高者为被推荐的学生。

2.推荐参评先进班级在审核其主要事迹的同时,按2015—2016、2016—2017学年班级考核得分最高者推荐参评市先进班级。

3.参评市级文明寝室按学校《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选办法》中的“学年度文明寝室评选”相关条款计分,得分最高者推荐参评。

(四)学校公示。拟上报参评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各类审批表。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系请于元月8日前将所推荐的各类先进纸质材料及附件1、2交学生管理科李坪老师处,同时将电子件传83454449@qq.com邮箱。

(二)应报送的材料

1.学生书面申请应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每月是否是文明学生;2015—2016、2016—2017学年每期科平成绩及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的排名、操行成绩;近两学年以来学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个人类)》(见附件1);4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加附页。

2.参评市级文明寝室书面申请(含寝室各成员在2015—2016、2016—2017学年每期科平成绩及在同年级、同专业中的排名、操行成绩);近两学年以来荣获校级文明寝室的证明材料、寝室成员获奖证书(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室长带着表率作用;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集体类)》(见附件2);4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批表中,不另加附页。

3.参评市级先进班集体书面申请;近两学年以来获得校级先进班级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集体类)》(见附件2);4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材料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加附页。

4.材料撰写要求: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以组织名义填写;获奖情况应按某年某月,荣获某某单位颁发的什么奖(称号)的格式填写;表格中的字体统一采用方正仿宋五号字体;上报学校的各类推荐表一式一份;系上报送学校的各类推荐表中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意见”由系书记填写并加盖系党组织公章;推荐意见不得只写“同竟”两字;不能改变表的原样。

(三)获奖证书时限

所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所获得的证书。

推荐学生先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系应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推荐先进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上交的材料应规范、统一,按时上报,过时视为弃权。

举报电话:85770166。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个人类)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集体类)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个人类)

推荐先进类别:

获得学校相应先进名称和时间:

学校

院系

年级专业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年龄

担任社会工作

攻读学位

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每名学生单独填报,经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上报一份。

附件2

重庆市普通高校2015-2017学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集体类)

推荐先进类别:

获得学校相应先进名称和时间:

学校

院系

年级专业

班级(寝室)名称

班级(寝室)人数

党员人数

团员人数

班长(或寝室长)

辅导员

班主任

院系负责人

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意见

学校党委意见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____(单位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每个类别单独填报,经审批同意后,学校存留一份,上报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