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和引导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校级及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须为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届应届大学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每月被评为“文明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每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异,每期均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达标,师范专业类学生还需普通话、书法等级考试达标;实习期间表现好,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在校期间两次及以上(两年制学生至少一次)被授予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每期均在75分以上,且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校级优良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每月被评为“文明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每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异,每期均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达标,师范类专业学生还需普通话、书法等等级考试达标;实习期间表现好,成绩优良;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在校期间一次及以上(两年制学生至少一次)被授予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每期均在75分以上,且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5.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控制在本系2018年毕业人数的10%以内(其中,学前教育系2018年毕业人数不含女子职中教学部毕业生数,下同),女子职中教学部校级优秀毕业生2名,优良1名;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并按本系2018年毕业人数1%以内的比例推荐参评学生,女子职中教学部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和时限
(一)学生自荐:3月18日晚自习时间,各班宣传,符合条件的学生写申请、填写《重庆幼儿师专2018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参评,其中,申报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须申报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同时填写《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
(二)班级推荐:按本评选条件和系评选实施办法,各班在辅导员组织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民主推荐,将确定的推荐人选及《重庆幼儿师专2018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于3月22日前报所在系(女子职中教学部大专部)评议,同时报送被推荐学生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系推荐:各系党政联席会(女子职中教学部为该校校长办公会)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校级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及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4日前将《重庆幼儿师专2018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和被推荐学生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报送两个校区的学生处办公室(女子职中教学部的材料暂放在该校学生处),将各类评选推荐表的电子件打包发送至李坪老师,邮件标题为系名称—2018年优秀毕业生评选。
(四)学校审批:4月9日,学生处审核各系上报的推荐学生材料,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拟评选为校级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及推荐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分别行文、推荐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系要切实将此项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二)坚持标准。各系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规范填写评选推荐表。各班、系应严格按照附件3的要求填写评选推荐表。各系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提交开展此项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纸质件。每人的评选推荐表双面打印,不得另添纸张、改变表格格式。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系务必按规定的时限报送材料,以便学校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过时未报者视为弃权。
(五)加强宣传。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六)评选中加分办法依据《学生手册》(2017年版)《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之“素质拓展”中的相关标准加分。
监督电话:85770166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2018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2.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3.填写说明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3月15日
附件1
重庆幼儿师专2018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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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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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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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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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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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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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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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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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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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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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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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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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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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本人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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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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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 负责人: 系党组织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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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意见
|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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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_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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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只能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此表一式两份。
2.此表作为审核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填写。
附件2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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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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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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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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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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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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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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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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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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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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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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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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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时间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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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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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工作部门意见
| 校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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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_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_______(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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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高职高专毕业生不填;
2.此表由学校组织填写,作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审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为简化程序和贯彻厉行节约原则,此表不反馈给学校和个人。
附件3
填写说明
1、“院系”请按照所在系的标准称谓填写,如“音乐教育系”、“语言文学系”、“初等教育及应用技术系”;
2、“年级”请按照“2015级”域“2016级”格式填写;
3、“专业层次”请按照“三年制X专业专科”或“两年制X专业专科”格式填写;
4、“籍贯”请按“X省(市)·县(区)”格式填写;
5、“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学生”;
6、“担任社会工作”指在校期间担任过何职;
7、“班级”请按“X级三年制或两年制X专业X班格式” 填写;
8、获奖情况请按照“X年X月,荣获XX单位XX(即荣誉证书上的颁奖单位名称、获奖类别)。”格式填写;
9、表中字体为宋体;
10、以第三人称方式围绕评选条件撰写个人主要事迹简介,要求简明须要、事迹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