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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宣传 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3-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属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发出学生资助好声音、传播学生资助正能量、及时全面掌握学生资助工作动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资助宣传工作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把握节点、突出重点,丰富形式、注重实效”原则,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校到户到人,并把资助育人融入到宣传中,推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把握资助宣传关键

(一)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各区县、各学校要把握学生资助工作规律,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充分考虑群众所关切的问题,在学生升学入学的关键时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二)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各区县、各学校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开展精准资助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用典型事例和数据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着力宣传育人典型。各区县、各学校要将“立德树人”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资助学生成人成才典型,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在宣传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尊重学生意愿。

(四)创新资助宣传方式。各区县、各学校要坚持传统与创新相结合,通过公众网、公众号、当地电视台、广播、宣传册、宣传栏、宣传展板、“赶场下乡”、诚信教育、家访等多种形式,让资助宣传更接地气,让资助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并充分考虑经济困难家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

(五)建立完善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各区县、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舆情引导机制,开展受助学生防范网络、电信等诈骗教育,积极稳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三、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一)建立资助信息报送机制。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搭建门户网站、《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动态》、《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要情》等载体加强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并及时对上对外提供学生资助宣传信息。各区县、各学校每年1月底前向市中心报送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宣传计划方案,每年12月15日前报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总结。组各区县、各学校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文字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本单位资助宣传信息员,负责本单位资助工作宣传信息报送工作(见附件)。市级将定期开展资助宣传信息业务培训工作。

(二)把握学生资助信息报送要点。各区县、各学校信息报送要点: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情况;学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学生资助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落实情况;工作创新情况;学生资助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情况;对学生资助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等。各单位将信息报送至市中心851533594@qq.com邮箱,并将附件命名为“xxxx(单位)+xxxx(年月)+资助信息”格式(如:渝中区201803资助信息)。

(三)健全资助宣传考核机制。市级建立信息采用考核制度,将信息宣传考核结果纳入区县资助中心和高校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建立信息宣传评优制度并定期通报。

被市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闻采用的,每条每篇(以下简称“篇”)计1分;被电子版《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动态》采用的,计1.5分;被纸质版《重庆市学生资助与经费监管要情》采用的,每篇计2分;被市教委或其他市级部门采用的,每篇计2.5分;被市政府采用的,每篇4分;被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采用的,每篇5分(同一篇信息宣传被多级采用的,以最高分为准,不累计计分)

附件:重庆市学生资助宣传信息联络员表

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