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高等教育资助力度,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补充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现就做好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点下沉工作
(一)研究确定受理点下沉实施范围
为让学生、家长少跑路,2018年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点由区县下沉乡镇工作,具体受理点设在乡镇或乡镇所在的高中学校。确定下沉乡镇原则为:全市18个深度贫困乡镇原则上下沉,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多、管理半径大、交通不方便等乡镇应当下沉,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为有紧迫现实需求的乡镇可以下沉。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下沉受理点的研究确定工作,于2018年5月11日之前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点下沉申请表》(见附件1)报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市分行”)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做好下沉受理点保障工作
各区县要落实乡镇、高中学校受理点办公场地,办公场地要安全、卫生、宽敞、方便,链接互联网。各区县要加强受理点业务人员保障,通过多种方式落实受理点工作人员。各区县可利用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资金和代理费为下沉受理点购置必备的办公设备,安排下沉受理点助学贷款宣传、受理、催收、还款等工作所需的日常办公经费(含临聘人员劳务费),保障下沉受理点正常、有序运转。
(三)做好下沉受理点业务指导工作
各区县要实时指导下沉受理点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下沉受理点有序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推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高中学校、中心校等单位参与诚信教育、学生联络、本息催收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发挥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平台作用。
二、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一)做好预申请工作
各区县要在2018年5月11日前开展辖区内预申请工作,对辖区内高中学校认定的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开展预申请工作,争取实现高中预申请宣传全覆盖,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特困救助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预申请办理全覆盖。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正式受理前,各区县要对区县、乡镇或高中学校受理点的办公设施设备运行、网络链接、办公人员到位、宣传物品展示效果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确保各级受理点在贷款受理前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协助国开行市分行做好乡镇、高中受理点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联系国开行市分行做好业务网络技术工作,确保乡镇受理点能够有序开展贷款受理工作。要做好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在生源地助学贷款正式受理前报国开行市分行备案;在正式受理期间,国开行市分行联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受理现场指导工作,抽查受理预案和应急预案的指定执行情况。
(三)优化工作流程
各区县认真总结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成功试点经验,优化贷款办理流程,确保今年继续全面有效实施合同电子化办理,为学生提供高效、有序的贷款办理服务,杜绝收费打印、外包打印等现象。
三、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一)把握宣传时间节点
各区县和各高校要以高考前后、暑假放假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期间和发放阶段为关键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让广大学生、家长全面深入了解生源地贷款政策,知晓辖区内受理点分布情况,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各高校联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开行市分行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专题宣传咨询,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流程,引导有助学贷款需求的学生暑假期间返回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指导即将毕业的贷款学生办理相关毕业确认和提前还款等手续。
国开行市分行将统一印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将于5月底前寄送至各区县和各高校。各区县于高考前后、志愿填报前后派发至高中毕业生手中,各高校随同录取通知书邮寄至录取学生手中。
(二)巩固诚信教育成果
各区县、各高校要巩固诚信教育成果,联合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加强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
(一)加强贷后管理
各区县要制定贷后管理实施细则,严控贷款风险,进一步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确保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把贷后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要加强贷后管理记录和催收痕迹留存工作,及时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日常联系记录或催收联系记录;如实反映贷款逾期情况,分析逾期原因。
(二)提高本息回收率
各区县和高校要加强互动,在高中预申请、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强调还款事项;要高度重视学生追踪联络、还款通知和逾期催收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毕业去向,及时更新、补充学生的联系方式,及时导出当年需还本付息的学生名单,于开学、毕业、还款月前通过多种联系方式通知学生按时还款,主动告知贷款逾期对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对逾期未还款的学生,要采取点对点的联络催收措施,发挥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中心校等多方力量联络学生和家长,督促其及时偿还本息;指导、告知学生使用支付宝、POS机还款,实现借款学生“线上线下、随时随地可还款”。
五、落实风险补偿金结余奖励机制和还款救助机制
各区县要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渝教财发〔2017〕20号)要求,认真做好符合救助条件贷款毕业学生的还款救助工作,并制定本区县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管理办法,报市教委和国开行市分行备案。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付桂玲,63611058;国开行客户四处,李连鹏,67858104
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点下沉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18年 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