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指导开展的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将于近期开展。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遴选推荐优秀学生。各系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让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真正将事迹典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学生推选出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二、精心凝练事迹材料。要把握主流方向,深入挖掘推选对象典型事迹,认真凝练事迹材料,突出特色和亮点,充分展示我校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力争在今年的申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遴选推荐对象。本校在校学生。
四、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在严格评选、审核的基础上,除学前教育系推荐2名参选对象,其余系各推荐1名参选对象(推荐要求见附件“推荐要求”,推荐事迹类别见附件“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并于3月23日前将推荐对象优秀事迹纸质材料(要求见附件“申报要求”之“报名材料”)加盖系党总支公章后报送塘坊校区学生处办公室,电子文档(含报名表、电子照片、事迹材料等)发送至83454449@qq.com。
因3月27日前要将我校推荐的1至2名参选对象报市教委,故各系过时未报的视为弃权,推荐的参选对象材料不符相关要求的,学校不予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 李坪,85770114。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