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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评选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系,校团委:

为了展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促进良好学风形成,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学生表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

(一)学生个人奖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学生个人单项奖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体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三)集体奖

学年度文明寝室

二、评选表彰范围

2016—2017学年在校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须在参评学年内任职时间满一年,参评文明寝室须为组建时间在一年及以上。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学生个人奖及个人单项奖

依据学校《学生表彰实施细则》(见2017年版 《学生手册》)评选,中专生依据原评选办法只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集体奖

学年度文明寝室按学校《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选办法》评选(见2017年版 《学生手册》),中专生不参评学年度文明寝室。

四、评选办法

(一)学生个人奖及个人单项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写申请,填写《先进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班级推荐:在辅导员(班主任)主持下按相关评选条件及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进行班级民主推荐,将确定的推荐人选经辅导员(班主任)在《先进学生审批表》上签字后报所在系评议。

3.系上评议:各系党政联席会议按相关评选条件及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对各班推荐的参评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学生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系党总支书记在《先进学生审批表》上签字后报学生安全保卫处。

系级、校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由所在系、校团委、学生安全保卫处按分配的指标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学生填写《先进学生审批表》,经其辅导员审查签字、主管部门(系,校团委,学生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随同主管部门的推荐材料(含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任职情况、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等)报学生安全保卫处。系级、校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被推荐参评的校级学生干部还需通过由学生安全保卫处组织的民主测评。

以上学生表彰,个人奖及个人单项奖可兼报,但最多不超过两项(含同一参评学年内已获学校授予过的各类荣誉称号)。

4.学校审批:学生安全保卫处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各类先进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同意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二)学年度文明寝室

符合条件的学生寝室写申请,填写《重庆幼专学生文明寝室审批表》,经辅导员、系审核签字后随同申请书报学生安全保卫处评选。学生安全保卫处确定出拟表彰的学年度文明寝室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审批同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五、参评材料报送地点

大专各类学生先进参评材料及中专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材料分别交到学生安全保卫处李坪、祁合琼老师处。

六、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11月7日—10日,二、三年级各班在班上宣读《学生表彰实施细则》、《学生宿舍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和《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寝室写参评申请、填写《先进学生审批表》。

11月12日—13日,班级民主推荐参评人选并报所在系。

11月14日—22日,系上评议、公示并报拟参评学生名单(含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拟参评名单)到学生安全保卫处。

学生安全保卫处、校团委对所管学生组织申报学生先进进行评议、公示并报拟推荐参评学生名单到学生安全保卫处。

11月23日—30日,学校审批、公示、行文。

七、工作要求

评先评优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班级必须严格按各类学生先进评选条件、评选指标、评选办法、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严禁循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追责问责。按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过时未交者视为弃权。

附件:1.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学生审批表

2.重庆幼专学生文明寝室审批表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11月6日

附件1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学生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班 级

担任何职

表彰类别

可加页

成绩

上期

科目

平均

操行

成绩

下期

科目

平均

操行

成绩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主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年 月 日

注:表彰类别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等。

附件2

重庆幼专学生文明寝室审批表

班级

寝室成员

寝室地点(公寓名、寝室号)

寝室人数

寝室室长

联系电话

辅导员

近两年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

可加页

辅导员意见

系(部)审查意见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系(部)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七份,经审批同意后,学校留存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