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教委下达给我校的指标数、标准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资助清算资助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6〕135号),市里下达给我校各类奖助学金指标分别为:
国家奖学金:3人,奖励标准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200人,奖励标准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2467人,其中,一等助学金493人(20%),二等1234人(50%),三等740人(30%)。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享受一等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享受二等助学金,家庭经济一般者享受三等助学金。
二、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进行评选。
(二)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学习成绩和无补考学科不含选修课。
(三)每学年有两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指标分解
将市里下达给我校的各类奖助学金指标分解到各系部,具体计算办法为:
1.国家奖学金:在2014、2015级申请的学生中择优评选,其中2014级2人,2015级1人。国家奖学金指标不分配到各系部,各系部将学生申报材料予以审查后于10月10日前报学生资助科,由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直接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人数除以2014、2015级学生人数之和(均减出免费师范生人数,下同)再分别乘以这两个年级各专业总人数即为这两个年级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人数,故2014级为59人,2015级为141人。
各年级、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人数分别为:
2014级(计算办法:59/1400×系总人数):学前教育系35人,美术教育系8人,音乐教育系4人,语言文学系7人,通识教育部5人。
2015级(计算办法:141/3338×系总人数):学前教育系98人,美术教育系11人,音乐教育系2人,语言文学系20人,通识教育部10人。
3.国家助学金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控制数和资助清算资助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6〉135号)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并按照市委市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要求,对农村建卡贫困户子女资助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的规定,因此,根据我校建卡贫困户在各系部分布情况和贫困等级,各系部建卡贫困户学生国家助学金一、二等人数分别为:
学前教育系:一等:275人,二等:620人。
美术教育系:一等:40人, 二等:6人。
语言文学系:一等:91人, 二等:200人。
通识教育部:一等:80人, 二等:91人。
音乐教育系:一等:7人, 二等:6人。
重庆女子职中教学部: 二等:2人。
除去以上建卡贫困户所占一、二等助学金指标数外,余下指标数(二等:309人,三等:740人)再按比例分配到各系部,各系部在评定2014、2015、2016级学生助学金时,原则上应倾斜2014、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我校分配给各系部2014、2015、2016这三个年级国家助学金总人数除以各系部这三个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总人数之和(均减出建卡贫困户人数)再分别乘以这三个年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总人数即为各系部这三个年级评定国家助学金的人数。
各系部国家助学金一、二、三等评选人数分别为:
学前教育系二等216人,三等517人。
美术教育系二等33人,三等77人。
音乐教育系二等10人,三等23人。
语言文学系二等32人,三等78人。
通识教育部二等18人,三等42人。
重庆女子职中教学部:三等3人。
(五)计分办法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以下项目量化打分,从高到低评选,得分相同者,科平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学年操行平均成绩:90—100分,计5分;80—89分,计4分;60—79分,计3分。
同年级同专业科平成绩:排名在年级前50名者,计5分;51—100名者,计4分;101—150名者,计3分,依次类推。
《爱心绿卡》每如实登记一次,计0.1分。
学生综合素质计分:依据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评定办法》(2016年版)中的“素质拓展”款中的相关内容计分。
三、学生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分别填写《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2015—2016学年每期各科成绩单及操行成绩,每月是否是文明学生,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已享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还须提交学校印制的《爱心绿卡》。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包括学生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情况以及每月是否是文明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包括学生本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家庭经济贫困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创新方面等情况以及每月是否是文明学生;2016级学生不写各科成绩、操行成绩。
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下午4:30,在外实习的学生申请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传其辅导员负责打印、并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四、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系部、辅导员要严格按照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2016年版)、《关于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2015-2016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方案》规定的相关内容,依规定的程序、条件、时间组织开展好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严格评审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予以追责,并取消当事学生的评选资格。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