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学生表彰实施细则》,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体人,创新能力提升(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自立自强先进个人。
2019—2020学年在校全日制大专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须在参评学年内任职时间满一学年。
依据学校《学生表彰实施细则》(见2020年版 《学生手册》)评选。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写申请,填写《先进学生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二)班级推荐:在辅导员主持下,按相关评选条件及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进行班级民主推荐,将确定的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辅导员在《先进学生审批表》上签字后报所在院系评议。
(三)院系评议:各系党政联席会议按相关评选条件及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对各班推荐的参评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学生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院系领导在《先进学生审批表》上签字并报学生工作部。
院系级、校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分别由所在院系、校团委、学生工作部按分配的指标进行初评,初评通过的学生填写《先进学生审批表》,经其辅导员审查签字、主管部门(院系,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随同主管部门的推荐材料(含被推荐人基本情况、任职情况、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等)报学生工作部。院系级、校级学生干部参评优秀学生干部不占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以上学生表彰,个人奖及个人单项奖可兼报,但最多不超过两项(含同一学年已被学校其他部门表彰的)。
(四)学校审批:学生工作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各类先进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批同意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大专各类学生先进参评材料分别交到学生工作部王建国、李坪老师处,其中,学前教育三系的参评材料以电子件形式传李坪老师。
11月8日晚自习时间,二、三年级各班在班上宣读《学生表彰实施细则》、《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学生先进个人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撰写参评申请、填报《先进学生审批表》。
在外顶岗实习的学生,由其辅导员通过班级媒体务必告知到每个学生,需申报先进个人的学生将申请、《先进学生审批表》的电子件传其辅导员,由辅导员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11月9日—10日,班级民主推荐,公示推荐参评人选名单并报所在院系。
11月11日—19日,院系评议、公示并上报拟参评学生名单(含院系级优秀学生干部拟参评名单)到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对所管学生组织申报学生先进进行评议、公示并报拟参评学生名单到学生工作部。
12月30日前,学校行文表彰,并依据《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发放表彰奖学金。
2019级初中起点的公费师范生、五年一贯制学生,由学前教育二系汇同学工部,按学校中专生先进评选办法、指标、程序进行评选。
评先评优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部门、班级必须严格按各类学生先进评选条件、评选指标、评选办法、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追责问责。按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过时未交者视为弃权。
附件: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先进学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