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21〕4号)精神,决定开展2021届校级及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校级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须为我校正式学籍的2021届应届大学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每月被评为“文明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每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异,每期均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计算机等级考试达标,师范专业类学生还需普通话、书法等级考试达标;实习期间表现好,成绩优良。在校期间两次及以上(两年制学生至少一次)被授予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每期均在75分以上,且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二)校级优良大学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优良,每月被评为“文明学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每期操行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异,每期均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计算机等级考试达标,师范类专业学生还需普通话、书法等级考试达标;实习期间表现好,成绩优良。在校期间一次及以上(两年制学生至少一次)被授予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体育成绩每期均在75分以上,且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质健康标准》,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4.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比例分别控制在本院系2021届毕业人数的10%以内。
四、评选程序和时限
(一)学生自荐:4月27日前,各班通过网络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写申请、填写《重庆幼儿师专2021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参评,其中,申报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须申报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同时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一式两份),以班为单位填写推荐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二)班级推荐:按评选条件和院系评选实施办法,各班在辅导员组织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参评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将确定的推荐人选及《重庆幼儿师专2021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于4月29日前报所在院系评议,同时报送被推荐学生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院系推荐:各院系对班级推荐的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的校级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及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候选人名单,于5月8日前将《重庆幼儿师2021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评选推荐表》、《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以院系为单位填写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汇总表)和被推荐学生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分别交学工部刘佳、谭惠月老师,将各类评选推荐表、汇总表、申请书的电子件打包发送至谭惠月老师,邮件标题为院系名称+2021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其内每个参评学生须建一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姓名+申报类别)。学前教育三系只提交电子件材料。
(四)学校审批:5月10日,学工部审核各院系上报的推荐参评学生材料,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拟评选为校级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及推荐参评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分别行文、推荐上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院系要切实将此项评选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抓实抓好。
(二)坚持标准。各院系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全面评价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规范填写评选推荐表。各班级、院系应严格按照附件1、2、3的要求填写评选推荐表、汇总表。各系在报送推荐材料的同时,提交开展此项工作的简要情况和本届毕业生总人数的纸质件。每人的评选推荐表不得另添纸张、改变表格格式。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院系务必按规定的时限报送材料,以便学校开展相应的后续工作,过时未报者视为弃权。
(五)加强宣传。各院系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对学风校风的促进作用和对在校大学生的示范引导作用。
(六)评选中计分办法依据《学生手册》(2020年版)《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之“素质拓展”中的相关标准加分。
监督电话:85770166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2021年优秀(优良)大学毕业生
评选推荐表;
2.重庆市普通高校2021年学生先进推荐表;
3.重庆市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4.填写说明。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