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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 文明寝室、特色文明寝室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处室、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三全育人”、《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函〔2021〕15号),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2020—2021学年在校大专生,且寝室组建时间在一学年及以上。

二、评选指标

分别按塘坊、沙河校区学生寝室总数的5%推荐参评,即塘坊校区评选35个,沙河校区23个。学前教育三系、立信大专部按2020级大专生寝室总数的5%推荐参评。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寝室:

1.思想进步。寝室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思想上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2.学风优良。寝室成员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文体运动及竞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成员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先进表彰,学习风气浓厚。参评学年度寝室成员无补考学科(含能力检测),每人每期体育成绩不低于75分,身体素质测评达标。

3.文明和谐。寝室成员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室风优良。室长尽职尽责,起模范带头作用,有号召力和向心力。参评学年度寝室成员每期操行成绩在70分及以上,寝室成员均未受过任何处分。

4.健康高雅。寝室布置整洁美观、大方优雅,体现专业特色,文化氛围浓厚;寝室成员精神文化生活健康、文明、丰富,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思想和低俗文化的侵蚀,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坚持文明上网、文明用网,积极营造有序的网络文明。参评学年度获得月文明寝室称号3次及以上。

5.安全有序。寝室成员遵纪守法,自觉爱护寝室公共生活设施,无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危险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晚归、夜不归宿、私自外租、赌博、酗酒、打架、饲养宠物、卫生脏乱差等违规现象或不文明行为。寝室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6.卫生整洁。室内整洁、空气清新,寝室成员积极参与寝室劳动,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在学校寝室卫生评比中名列前茅。

(二)特色文明寝室:

1.符合文明寝室的评选条件。

2.具有党员示范型、求真学问型、科研创新型、知行合一型、环境优美型特色寝室的,可申报一样特色寝室。

(三)文明公寓

根据《重庆市高校文明公寓创建标准(试行)》,由学生工作部直接推荐参评市级文明公寓,推荐到的学生宿舍楼所住学生寝室班级的辅导员应全力配合迎检工作。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寝室,填写《重庆幼儿师专文明寝室申报表》(附件1),如同时申报特色寝室的还需填写《重庆幼儿师专特色寝室申报表》(附件2),提交1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材料。主要事迹材料包括寝室成员每期操行成绩、每期各科成绩及科平成绩,寝室及个人获奖情况,并围绕文明寝室申报条件,从寝室成员思想、学风、安全、卫生等方面描述。申报特色寝室的还应从党员示范型、求真学问型、科研创新型、知行合一型、环境优美型中任选一特色予以描述。同时提交寝室成员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辅导员初审。辅导员围绕评选条件,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文字表达等方面予以初审,并签注意见。

(三)院系进行资格审查、签注意见。

(四)学生工作部围绕评选条件,依据学校学年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学生操行评定办法之素质拓展等相关规定予以计分,提出初评结果并报学校审批同意后,进行5天的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行文通报,并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校级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称号的寝室颁发证书、奖金。同时,从校级文明寝室中择优推荐11个文明寝室、各1个特色寝室参加重庆市文明寝室、特色寝室的评选。

五、评选时间安排

(一)9月26日晚自习时间,各班组织学习本通知,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增强评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外实习的班级,通过班级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让每个学习知晓本次评选活动,并动员符合条件的寝室积极申报。

(二)9月27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寝室提交申报材料,辅导员初审。

(三)10月8日至10月13日,院系审核,并公示3天。10月14日下午4:00前,各院系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含《重庆幼儿师专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汇总表》、《重庆幼儿师专2021年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分别交到塘坊、沙河校区学工部办公室,其中,学前教育三系、立信大专部直接交电子件,联系人王建国、刘军老师,电子件以院系(部)为单位打包传343840315@qq.com,以院系(部)名命名文件夹,其内以宿舍名加寝室号加申报类别命名文件夹。

(四)10月15日至10月19日,学生工作部评议,学校审批。

(五)10月20日至10月25日,公示评审结果,整理、上报参评重庆市文明寝室、特色寝室、文明公寓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以组织名义填写;获奖情况应按某年某月,荣获某某单位颁发的什么奖(称号)的格式填写;表格中的字体统一采用方正仿宋五号字体;上报学校的各类推荐表一式二份;院系上报学校的各类推荐表中的“院系意见”由院系书记填写并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推荐意见不得只写“同竟”两字;不能改变表的原样。

(二)获奖证书时限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三)按时报送材料,超过规定的报送时间视为弃权。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评选展示活动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深化文明校园创建、落实“三全育人”、引导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要工作安排,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院系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创建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有推进有落实。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动员全校学生广泛参与,着力打造一批校级文明寝室,并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公寓和文明寝室及特色寝室。各院系报送评选材料的同时,填报《重庆幼儿师专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特色文明寝室评选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传本《通知》指定的邮箱。

(三)总结推广经验。学生工作部及各院系、辅导员要认真总结提炼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树立学习典型,形成长效机制,提升活动实效。


附件:1.重庆幼儿师专文明寝室申报表

      2.重庆幼儿师专特色寝室申报表

      3.重庆幼儿师专2020—2021学年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评选汇总表

      4.重庆幼儿师专2021年文明寝室申报汇总表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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