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印发的《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和学校审议,下列学生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023-85770166。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