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学院:
杨森,男,汉族,我校康养学院2023级社区康复1班学生。2022年9月14日下午17时许,奉节县平安乡林口村16组村民付某某房屋失火,火势较大,不及时扑灭可能引发周边山火,杨森听到村民呼救后,主动参与救火,在投掷手投式灭火器过程中,被现场火星引燃灭火器,发生爆炸,导致杨森右手严重炸伤。2022年9月,杨森因受伤休学住院治疗。2023年11月28日,奉节县人民政府授予杨森同志“见义勇为人员”称号,2024年2月20日,杨森同志被评为2023年第四季度“重庆好人”。
为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向先进看齐,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杨森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奖励5000元,号召全校师生以杨森同志为榜样,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为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