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5-15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6年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

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了提高学前教育培养质量,加强我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8号)精神,2016年我市决定继续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与目标

重庆市2016年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计划定向培养200名,实施范围包括25个区县(见附件)。培养工作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担,着力为我市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较强的幼儿园教师。

二、工作要求

(一)有学前教育专业的中职学校,要根据《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4〕13号)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政策和意义,鼓励优秀的中等学前教育“3+2”专业学生积极报考。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和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规范、公开,面试、录取公平公正。

(三)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科学制定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学前教育教师培养的特点和规律,突出教育实践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2016年首届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毕业,有关区县(自治县)教委要按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的要求,做好定向考核招聘学前教育免费毕业生到辖区内公办幼儿园任教的各项工作。有关区县(自治县)教委要积极争取当地人力社保、编制、财政等部门支持,落实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任教学校和岗位,确保定向考核合格的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有关区县(自治县)教委要严格按照《重庆市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的相关规定,做好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并帮助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条件,积极支持他们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在职学历提升教育。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委师范处 王晋 60393065

附件: 2016年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表.xls (20.00 KB)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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