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管理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服务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编报分省(市)招生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和录取组织工作;
3、负责建立并管理招生远程录取网站及信息系统,组织实施招生录取,执行、管理招生计划,完成招生录取任务,做好统计分析、上报和数据查询等工作;
4、做好新生数据的准确统计与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新生资格复查等工作;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毕业生就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6、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就业率统计、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等工作;
7、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回访工作。负责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校园供需见面会;
8、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教育工作,负责就业指导工作,开展就业教育活动和就业咨询等工作;
9、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档案的验收、清理、保管和转递等工作;
10、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网站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并通过该网站做好招生和就业宣传;
11、负责做好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管理、高考报名和考务工作。
1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