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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设立“书记信箱”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 09:51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教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工作,搭建更为畅通的沟通桥梁,广泛倾听大家的心声,切实维护学生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优质的教学与工作氛围,美术学院经研究决定,特开设“书记信箱”。此信箱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渠道,方便向学院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学院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持续提升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同时,为避免功能重叠与资源浪费,“书记信箱”的设立将与“院长信箱”形成互补,共同为学院发展服务。

一、信箱功能

“书记信箱”主要承担接收师生及社会各界对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投诉,以及在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职责。

二、使用方式

(一)反映内容要求

写信时,反映人需秉持客观真实的原则,确保所反映情况有据可查,言辞文明得体。严禁捏造事实、辱骂他人或进行诬陷,尽可能详尽地提供所反映事件的相关信息,以便学院全面了解情况。

(二)学院处理承

学院将对所反映的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密切跟进处理进度,尽最大努力尽快妥善解决。若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因素导致问题处理延迟,希望反映人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学院也会加强与反映人的沟通。

三、处理流程

1.信件收取。信箱工作人员会定期开启信箱,认真阅读并办理每一封来信。

2.简单问题处理。对于简单明了、事实清楚的问题,工作人员将直接回复反映人,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重要信件处理。针对重要信件,工作人员会呈送学院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将信件交办至相关科室,并督促其尽快办理,同时将办理结果回复反映人。

四、注意事项

1.遵守法律法规。反映人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信件标题需简洁明了,准确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2.法定途径解决事项。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书记信箱”将不予受理。

3.信息留存要求。为便于学院与反映人联系并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向“书记信箱”写信时,原则上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学院郑重承诺,来信中的信息将仅用于学院管理和改进工作,严格保密,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信息修改与咨询。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撤销或修改已提交的信息,或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书记信箱”的使用情况,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五、离线方式信息地点

学院办公室电话:023-87660857   联系人:罗老师

地点:塘坊校区仁爱楼一楼张贴栏左边——“美术学院书记信箱”

美术学院期待通过“书记信箱”这一平台,与大家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学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美术学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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