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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计划财务处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工作秩序。是学校唯一的财务管理机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筹措和资金运行管理以及实施会计监督等,对学校经济活动中的各项收支进行全面核算、反映。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由学校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财务收支计划,统一资金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有关法律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努力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2.建立健全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财务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严格核算与监督校内各项经济活动;

3.依法组织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的管理与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充分利用学校各种经济资源,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提高学校办学经济实力;

5.遵循“科学合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学校事业年度经费综合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6.负责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申报执行和教育事业费的及时收缴,加强收费和票据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收支平衡;

7.负责学校有关税收的自查、申报、缴纳工作,依法、合理纳税,做好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8.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按时向学校档案馆移交,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财务网络系统运行安全;

9.负责财务知识培训和财会队伍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