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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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年终关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1:19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按照主管部门和上级财政要求,为保证2021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经报学校批准,财务处将进行年底关账,集中开展年终账务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账时间:

(一)报账关闭、开启时间

12021122416:00后暂停线下报账,同时网上财务报销平台将关闭,原则上不再办理线下和网上申报、借款、报销、结算等业务。已在网上提交的网上申报、网上报账申请单,务必于122317:00前将完成网上审批手续的纸质件投递到计划财务处(德馨楼201室)相关柜台,逾期不投递的单据计划财务处将统一作废,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规划。

2、预计开账时间为202216830后。

 (二)缴费通道关闭、开启时间

受重庆市财政局收缴费关闭时间的限制,学生网上缴费平台关闭时间为202112221800,开启时间为202216830

二、 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清理借款

1、请各单位及时清理借款,于20211220日前办理还款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清理的借款,借款经办人应做出详细说明并承诺具体清还时间,经借款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后于2021122416:00前报计划财务处陈培林老师处。

2、借款或者请款期限超过3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账冲销借款和归还借款,无故长期占用和拖欠学校资金者而又不说明原因的,将提交学校作进一步清查并严肃处理。

3、对于2021年以前的个人借款,在20211220之前没有还清的教职工所在部门,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于202211日起冻结其所在部门行政办公包干经费和教学运行费,并暂停该部门报账。

(二)认领外单位来款

请在关账日前认领校外单位汇来的款项并办理收入上账手续,对于挂账三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来款,将纳入学校收入作统一安排。

(三)加强收入催缴管理

请相关系部(职能部门)督促催收本年度欠费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学杂费、门面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应缴款,欠款必须在20211220日前缴清。

(四)库存物资盘点

各部门材料库(含校医务室)在20211220日之前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零星物资盘存工作,并到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德馨楼409室)完成对账工作。

(五)预借票据办理时限

20211215日起停止办理开票据工作。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须于20211220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逾期未办理的,则视作借款,按借款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发票入账清理

根据报销规定,20217-11月开具的发票,必须在2021年关账前进行报销入账,原则上2022年不再报销202112月前开具的各类发票。(202112月开具的发票可在20226月底之前报销入账。)

三、 严肃财经纪律,严禁突击花钱

各部门要切实根据事业规划和目标任务及时办理报销业务。严禁年终内部支解、突击花钱或套取资金。

计划财务处

202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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