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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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关账及财务决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6:3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5年财务决算相关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财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账及开账时间

(一)2025年关账时间

1.2025年12月19日17:30后关账。

2.及时办理报销手续。请各二级单位加快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认真清理本单位未报销事项,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产入库、上会研究(50万元及以上项目)等报销付款的必要手续,确保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项目在关账前完成支付。

(二)2026年开账时间

2026年1月5日8:30起开账。

二、做好年终账务、票据清理工作

(一)清理借款

1.请各二级单位及时清理借款、请款,所借款项(包括已请款但未将发票报账的情况)须在关账前完结还款手续,对逾期未还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开账后暂停该单位报账。

2.对长期占用或拖欠学校资金(借款或请款期限超过3个月未冲账)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单位和个人,财务部门将提交学校处理。

(二)认领来款

请相关部门在关账日前认领校外单位汇来的款项并办理收入上账手续,对挂账3年以上且无人认领的来款,将纳入学校收入管理。

(三)欠款催缴

1.请各学院加强欠费学生的管理,督促欠费学生在关账日前缴清学费、住宿费。

2.请职能部门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关账日前缴清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合作办学联合培养费等应缴款项。

(四)资产对账

请资产管理部门做好2025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清查盘点对账、折旧、摊销计算、存货出入库手续等相关工作,确保资产与财务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将清查、折旧、摊销计算表、存货出入库凭证等材料交计划财务处。

(五)票据管理

2025年12月16日起停止票据开具。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须提醒对方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逾期未办理完结的,视作借款并按未及时归还借款处理。

(六)发票入账

根据上级管理要求和财务报销相关规定,2025年11月及以前开具的发票,须在关账前进行报销入账,原则上2026年不再报销2025年11月前开具的各类发票。

三、提高思想认识,筑牢财经纪律防线

    各二级单位须充分认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切实将预算执行与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坚决杜绝“重预算分配、轻执行管理”的倾向,严禁“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确保每一笔经费都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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