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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及具体安排

  • 时间:200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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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竞争上岗是我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为了增强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广纳贤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一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提高选拔中层干部的科学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万州区委组织部、教育工委等关于推行竞争上岗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争上岗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竞争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原则。

5.个人申报与组织调剂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小调整、大稳定的原则(凡是处室副职按照规定条件竞聘正职者,必须将原所任岗位拿出竞聘;凡落聘者,若原岗位已被他人竞聘,则回原科室从事普通职员岗位。凡是处室副职目前所在岗位与所任职务不一致者,可以申请平行调整。申请调整者,必须将原从事岗位拿出竞聘)。

7.由于万州区行政体制调整,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归并人员原任科级正副实职者,现有与之相适应的职级岗位,按规定程序直接任命。

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和演讲答辩评委会

1.领导小组由马永建同志任组长,陈冬梅、曹文坤、杨旭红、杜宣玉、桂南华、晏宗清同志为成员。下设竞争上岗办公室,办公室由曹文坤、杜宣玉两同志负责竞岗过程中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人员的考核工作;资格审查和确定竞争上岗职位;组织竞岗演讲、民意测验等;综合评鉴竞岗人员;研究确定上岗人员。

2.演讲答辩评委会由马永建同志任主任委员,陈冬梅同志任副主任委员,评委、监督员等另定。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职数、条件、对象

1.竞争的岗位与职数(见附件1)

2.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讲团结,讲奉献,顾大局,作风正派、勤政、务实、果断。

能力素质条件:在某些领域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素质。

学历条件:本科学历及以上(竞聘保卫科、总务处中层干部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学历)。

年龄条件:男50周岁、女48周岁以下;竞聘团委书记、副书记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截止2005年12月31日)。

3.对象

中层正职原则上在中层干部副职干满2年且具有讲师及相应职称者中产生;中层副职的竞争对象是本校具有干部身份且具有助理讲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上的优秀教职工;团委书记的竞争对象是符合年龄条件的优秀党团员。(幼儿园园长暂时不竞岗,幼儿园教师也不参加此次竞争上岗。)

四、竞争上岗的操作程序、办法、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监督

1.监督人员的构成:区教委组干科、人事科、师培师训科、纪检监察室领导,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群众代表。

2.监督人员的权责:

①监督竞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②监督竞聘环节是否符合公开。

③监督竞聘结果与实际测评结果是否吻合。

六、纪律要求

1.选拔好学校的中层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进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衡量竞争对象,严禁感情用事。

2.坚决反对选拔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给以纪律处分。若参与竞争上岗者在竞选过程中有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拉票等行为且查实者,取消其竞争上岗资格。

3.党委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竞争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1: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操作程序、办法、时间安排

附件2: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岗位与职数

附件3: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监督员名单

附件4: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5: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测试表

附件6: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万州区教师进修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民主测评表

200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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