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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专新闻信息发布规定(试行)

  • 时间: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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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各系部、处室新闻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按照学校关于校园网站首页信息发布的规定及要求,请各系部、处室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提前联系。各系部、处室如有活动开展,请提前3天与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联系,填写“新闻活动摄录申请备案表”,便于统一安排信息中心的同志去拍照、摄像和采编新闻稿件。活动结束后将该表交回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存档。

2.加强培训。请各系部要推选1—2名通讯员。加强通讯员的培训,注重从具体工作中发现新闻,从深入基层采访师生中发现新闻,从各类会议、活动、文件和方案中发现新闻。撰写新闻要求语言朴实简练,善于归纳总结提炼,挖掘新闻事件中蕴含的背景和深刻的思想意义,不过多渲染,不写流水帐。

3.规范程序。各处室、系部通讯员撰写的新闻信息稿件须填写在新闻信息发布初审表上,经系部、处室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初审签字后上交纸质件至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存档,并将电子版发至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

4.把握流程。校园网站首页发布新闻信息的工作流程如下:各系部、处室提供本系部、处室开展活动的新闻信息稿件(系部负责人必须审签)——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科——党委办公室审核——校领导审批——图书信息中心校核、发布。

5.注重时效。为了确保新闻信息发布的时效性,新闻信息原则上两天之内报送,过时不报不予发布。

重庆幼专党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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